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建设成果合作育人体制机制建设成果展示画册设计及印刷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体制机制建设专项资金,比选人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设计、制作校企合作网络展示平台,设计及印刷画册,集中展示学院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两年以来在体制机制创新与实践所取得的成果,突出特色、展示成果。制作《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调查分析报告》、《媒体宣传报道汇编》和《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制度汇编》。 2.2比选范围:包括项目报价、企业综合实力、策划方案、技术手段和制作工期等。 2.3工期要求:10月30日提供初审设计稿,11月10日提交符合标准的成果。 3.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经营范围应包括有画册的设计或制作,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综合能力。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4 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可拨打联系电话报名参加比选,也可到学院行政楼A211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申领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比选文件不收费。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下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0日15 时 00分, 地点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四川省崇州市永和大道6号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611231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8)68611666 传 真:(028)686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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