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清明”假期安全文件通知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清明”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切实自查落实,学生处应将通知精神于假期前向学生传达。
一、高度增强安全防患意识,“清明”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整治;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防止出现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二、教职工学生外出旅游或回家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应乘坐具备合法营运资格,能保障安全的交通工具;学生集体外出旅游或参加院外文体活动,应报经学生处严格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三、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在举行集体文体活动,要注意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相关部门应对学院的交通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以确保学院的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工作,各部门在假日期间应建立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学院保安工作,防止节日期间出现治安或刑事案件
节日期间,如遇各种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