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川水职院〔2024〕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9月13日前,学生申请。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证明材料。
(二)9月19日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
(三)9月27日前,二级学院根据评审条件确定学费减免的拟获得名单,提交学生工作部。
二、减免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全额学费减免:
1.孤儿;
2.被鉴定为一、二级伤残的学生;
3.烈士子女。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半额学费减免:
1.优抚家庭子女;
2.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学生;
3.学生直系亲属(父亲或母亲)一方被鉴定为一、二级残疾。
三、报送材料要求(未注明的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学校2024-2025学年学生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后附佐证材料(纸质版)。
附件: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资料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