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川水职院〔2024〕32号)文件,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三年制专科(高职)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及五年制专科(高职)四、五年级的学生。
备注:“藏区1+2”大一学生属于中职阶段,不属于认定对象。
二、组织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书面承诺家庭经济情况,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生管理干事、全体辅导员及学生代表(非本年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成员的资助工作组,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统筹指导和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成立年级评议小组。各年级成立以学生管理干事为组长,辅导员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非本年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任成员的年级评议小组,负责本学院年级层面的民主评议工作。工作组中的学生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学生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不少于40%。
4、成立班级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级班长为副组长,以班级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含同宿舍非本年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班级内学生的困难情况进行评议、认定、分档。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小组成员视班级人数及组成结构合理配置,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学生代表不少于40%。
5、学校四级认定工作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各级相应范围内公示。
6、由于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以来时间较为紧迫,后续会将特殊保障人群进行比对,此时更需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保证13类人群的困难生认定不遗漏。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书面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表及说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精准扶贫证件、重大疾病病历和医药费发票等)提交给各班辅导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附件1)需成套双面打印作为学生评议过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保存备查。
2、班级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所填报信息真实性,学生日常消费状况,学生思想道德及诚信感恩情况,学习态度及综合表现,学生已获资助情况等。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当中,通过个别访谈、查寝等形式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情况,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辅助手段。评议结束,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初评名单在各班级公开。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一下简称“资助系统”)中进行在线申请。
3、年级评议小组评议。评议小组做好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日常消费的评议工作,检查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公示1个工作日后报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公示期间,如师生有异议,可向资助工作小组提出置疑,各资助工作小组应核实情况,按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4、学院资助工作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组初审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档次,在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于资助系统中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按照年级班级分类妥善存档备查。
5、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认真审核认定各学院资助工作组提交的初审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认定结果,建立本学年度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上报教育厅备案。
四、在线申请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须在9月17日12:00前完成线下线上认定工作,线下认定情况与线上填报情况需完全一致统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的学生登陆四川省资助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申请。新生基本信息录入省资助系统后,学生账号自动生成,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学生密码可由辅导员账号进行重置。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班级和学院评议记录等所有资料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应向学生强调诚信承诺,在评议时请务必结合家庭收入情况、学生消费情况等进行评议,着重考虑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提高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的精准度。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应应全部摸排清楚,并全部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应注意维护困难学生尊严;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只公示困难学生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及认定结果,不得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贫困原因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4、困难生信息库中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将作为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各班级务必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按时完成认定工作,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认定,若因此对学生享受资助产生了影响,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附件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2: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标准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